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市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巡查的通知
鲤城、丰泽、洛江区住房和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强化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市住建局决定3月份起,对中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常态化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目标
以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巡查为抓手,进一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隐患及薄弱环节,巩固创城、创卫成果,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二、巡查依据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规定。
三、巡查组织
市住建局成立由钟文成局长任组长,陈拥军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王文演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单位和各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中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常态化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有关工作的开展。
市住建局委托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巡查小组,对中心市区在建项目实施全覆盖巡查;各区住建部门分别成立巡查小组,对辖区在建项目实施不间断巡查。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市级:许建峰、庄陪泉、林伟毅、曹苏兴
鲤城:奚 康、李明夏、王晓杰、谢静文、林传雄、洪宇川
丰泽:苏少文、李艺苑、庄志发、杜伟志、李 维
洛江:蔡少雄、林文艺、黄书达、张凌丰、黄龙河
四、巡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对建设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树立企业品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各巡查小组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认真谋划,精准执法,全力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巡查工作。
(二)严格职责。各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省、市标准化图集图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各巡查小组要严格履行巡查职责,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状况进行昼夜不间断巡查,确保巡视全天候、全覆盖。对存在安全隐患、文明施工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工地,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非本部门处置权限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函告同级具有处置权限的监督部门进行查处。中心市区住建部门和市质监站要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送到市住建局总工办(电话:22178993,邮箱:zgb22178993@163.com)。
(三)加强督导。市住建局将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考评,每月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未达标的工地,监管部门如未及时发现,或已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除对相关工程建设主体进行处理外,还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对“脏、乱、差”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曝光,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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