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0〕61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297号)等规定,经审查,同意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书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13〕QZ0022,有效期至2019年07月12日。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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