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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筑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的情况通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建筑之乡”县(市)建设(管)局:

  2015年,全省建筑业克服经济下行不利影响,完成建筑业产值7606亿元,同比增长13.7%,增幅位居全国第三位。完成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同比增长9.1%。全省建筑业企业缴纳地税239亿元,占全省地税总收入13.8%。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785亿元,占全省GDP8.7%,发挥支柱产业作用,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经省厅组织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建筑之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2015年度建筑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决定对产值目标完成良好、行业管理成效明显的厦门市建设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个单位,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希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持续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和工程质量队伍素质“双提升”三年行动,做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帮助企业应对建安行业“营改增”试点,组织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认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统一市场有序运行,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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