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建设局:
为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确保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览安全、有序,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福建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6日
关于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
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览安全、有序。现就2017年10月底前在全省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福建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强化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全面开展以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内车、船、缆车、索道以及景区景点基础设施、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
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针对本行业安全管理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持续落实好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内车、船、缆车、索道以及景区景点基础设施、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
1.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演练和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等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一是重点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正在使用和施工的游览步道、车道、漂流河道、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缆车、索道、吊(索)桥、游船、车辆等服务设施以及各种游乐设施、救护、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整改落实。严禁投入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游乐设施、游船、车辆、索道、缆车等。二是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体危石、临水亲水地带、滑坡地带的排查、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通道设置、森林防火等进行监督检查。
3.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要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高峰期游客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汛期、台风等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合理预测游客量,做好游客疏导、分散工作,严禁超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二是要加强宣传,对游客集中、容量有限、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景区,特别是“一线天”等的卡脖子地段,应制定安全极限容量标准,并积极疏导和分散热点景区和卡脖子地段的游客压力。三是极端天气时应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关闭公景区景点、公园,并及时清理行道树木以及景区景点、公园游线树木上可能折断脱落的树枝,对有可能发生倒伏的树木要进行支撑加固。
4.安保维稳落实情况。一是各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管理机构应按照从严从紧、安全审慎的原则组织群众性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内举办大中型群众性活动应严格遵守应报尽报、先报后办有关规定。二是各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责任单位应配强反恐安保力量,增添反恐防范器材,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内部排查、巡控等制度规定,充实完善各类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7月底之前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反恐防范应急处置演练。三是加强进入景区景点游客的安全检查,严禁游客携带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等危险性物品进入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
四、工作安排
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3月31日前)。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细化制定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并深入动员部署,层层抓落实。
(二)第二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7月15日前,设区市(含平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发出改正通知书并及时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整改。省厅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实地督查和抽查,并对各地部署、落实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第三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管理机构要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安全巡查。各设区市(含平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加强层级检查督导,对本地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薄弱环节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立案的立案,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四)第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以严防死守、定死看牢为主线,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和“回头看”检查频率,督促各管理机构、使用单位抓好安全防范和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五)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以总结梳理、巩固提高为主线,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有力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十九大期间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开展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保障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管理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认真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省厅适时组织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并通报情况。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加强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的监督检查,设区市(含平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对县(区)级落实情况开展层级监督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该停业的停业,该拆除的拆除。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警示通报、约谈等处理。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省厅。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本行业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既要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形成威慑力,也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管理良好氛围。
各设区市(含平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日汇总报送本地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厅风景园林办。(联系人:温爱萍,电话:87528900 ,传真:0591-87616855,邮箱:fjfy52@163.com)。为便于沟通联络,请各设区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和本地区工作方案一并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厅风景园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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